信件类型 | 咨询 |
---|---|
提交时间 | 2024-04-11 15:22:27 |
信件摘要 | 申报工程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报送的时间节点到什么时候 |
相关附件 | |
回复摘要 |
南靖分送部门: 您好!您的咨询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漳州市工程经济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漳工信职改〔2024〕2号)文件要求,申报2023年度工程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评审函(附件1)一份。同一份委托评审函委托多名人员的,申报者须每人复印一份。 (1)市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2)各县(区)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地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 (3)市属非公有制(私营)企业申报人员由企业所在单位开具《委托评审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初级一式两份,中级一式三份,请如实填写并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上下装订成册,复印无效。“推荐意见”一栏,县(区)由同级职改部门签字盖章;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由人才交流中心签字盖章。 4.《申报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附件3)一式二十五份,A4纸双面打印。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申报人员严格按格式填写后缩为A4打印。 6.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不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在职学习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在简明表学历栏中,按毕业时间顺序从低到高学历依次注明。 7.任职资格证书、单位聘任书(或聘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首次申报初级或直评中级者不用提供,但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8.任现职以来《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每年度1份。 9.任现职以来每个年度继续教育证书、获得各种奖励原件及复印件,业务自传各1份。 继续教育证书须经人社部门核验合格。 10.申报中级人员提供任现职期间,参加或主持两项以上申报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有效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获奖、专利、图纸、验收报告、会议记录等原始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1.申报中级人员提供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1篇(正常晋升不受是否发表限制)。学历破格者需提供公开发表论文3篇(独立发表在正式出版发行的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内容均须与申报专业一致,自选1篇作为代表作。 1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13.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破格晋升规定的哪一条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上年度曾被否决的,重新申报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或论文。 15.实行评聘结合的单位,需提供相关空岗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除《评审表》、《简明表》外,按顺序用塑料文件夹装订成册(论文可单列),放入档案袋,目录封面(附件5)用A4纸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申报者应在档案袋右上角勾选相应评审类型。另将填写好的《汇总表》、《简明表》以及论文(代表作)刻录成光盘,文件名统一命名为“汇总表(简明表、代表作)+姓名+申报专业”。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评审材料,除市工信局或市职改办要求补充、修改材料外,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补充、修改。 评审材料申报时间:市直单位、芗城区5月6日至11日(公休日除外,下同);龙文区、龙海区、漳州高新区5月13日至17日;台商投资区、漳州招商局开发区、长泰区、漳浦县5月20日至24日;南靖县、华安县、平和县、诏安县5月27日至31日;东山县、云霄县、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6月3日至7日。逾期恕不受理。 具体可上漳州市工信局网站查询,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
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