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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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6-13 10:24:49 |
信件摘要 | 咨询2023年度绿色工厂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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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摘要 |
南靖分送部门: 您好!您的咨询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023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等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确定本辖区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 2.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绿色工厂要求 申报企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对有关行业规定的标杆值。未规定能效标杆值的行业,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三、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3日前 四、申报材料 (一).绿色工厂创建自评表 依据工厂情况和《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进行自评,并填写附表1.1和附表1.2。 (二)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3.CC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4.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5.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6.最高管理者承诺书(包括传达与资源); 7.管理者代表授权书(包括4项职责); 8.管理机构的组织及相关制度; 9.文件化的绿色工厂建设目标、指标、方案; 10.教育和培训记录; 11.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证书详情截图(截图时间应在申报周期内); 12.厂房平面布置图(包括空间布局图、计量设备布置图,标明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位置); 13.计量设备清单、用能设备清单、污染物处理设备清单、原材料清单等; 14.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评价表、采购立项审批文件、程序文件、招投标文件等; 15.申报工厂已获得的国家、地方、行业节能环保相关奖励证书等。 1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具体详见文件要求。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
回复附件 | 1.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wps 漳工信函节能〔2023〕63号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